民营医院建设项目招商引资
| 招商项目 |2014-03-11
平原县讯: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: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,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,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、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,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”等相关精神,拟在我县城东开发区设置民营医院一处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
项目位于平原县城东经济开发区。
三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
该项目要求兴建二级以上标准医院,占地面积50亩,建设规模3万平方米,设置床位400张。
四、项目投资概况
总投资1亿元。
五、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预测
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,将成为我县第一家二级以上规模的民营医院,年预计可容纳门急诊20余万人次,住院病人3万余人次,并享受医保、新农合等公立医院同等优惠政策。
六、合作方式:独资。